英國租務改革(Renters' Rights Act)業主必做清單
《租客權益法》(Renters' Rights Act 2025)於 2025 年 10 月 27 日獲御准,主要的租約改革在 2026 年 5 月 1 日生效。以下按「已生效」和「即將到來」整理業主要做的事,每一項都附官方出處。
本頁是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涉及收樓或審裁處的事,請核對官方指引或諮詢律師。
一、已經生效(2026 年 5 月 1 日起)
| 改變 | 業主要做甚麼 |
|---|---|
| Section 21 廢除(no-fault eviction) | 不能再用 s21 收樓。2026 年 5 月 1 日前已送達的 s21 通知,入稟期限是 2026 年 7 月 31 日,現已過期,不能再用。現在收樓要用 Section 8 並提出法定理由(ground)。見收樓程序。 |
| 所有租約變成定期租約(assured periodic tenancy) | 不再有 6 個月或 12 個月的固定年期。租客可以提前 2 個月通知退租。 |
| 現有租客的 Information Sheet | 2026 年 5 月 1 日前已有書面租約的,須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把政府的《The Renters' Rights Act Information Sheet 2026》交給租客。如果還沒給,應盡快補上。口頭租約另有要求,請看 GOV.UK。 |
| 新租約須有書面條款 | 2026 年 5 月 1 日後開始的租約,要以書面列明政府規定的資料(written statement)。 |
| 加租每年一次 | 只能用 Section 13 通知(Form 4A),至少提前 2 個月,12 個月內只可加一次。租客可向 First-tier Tribunal 申請裁定。 |
| 禁止租金競價 | 不可以邀請或接受高於廣告價的出價。 |
| 預付租金上限 | 簽約後最多只可要求 1 個月租金(租期短於一個月的,為 28 天租金)。 |
| 欠租收樓門檻提高 | 強制理由 Ground 8:月付的欠滿 3 個月(週付的 13 週),通知期至少 4 星期。見Ground 8 欠租收樓。 |
| 賣樓或自住收回 | Ground 1A(出售)、Ground 1(自住)須提前 4 個月通知,租約頭 12 個月內不能用。 |
| 寵物請求 | 租客可以要求養寵物,業主要在法定期限內書面答覆,不能無理拒絕。 |
| 禁止歧視 | 不能因為租客領取福利或有小孩而拒租。 |
二、罰款和退租令
- 民事罰款:初次或輕微違規最高 £7,000;嚴重、持續或重複違規最高 £40,000。
- 退租令(Rent Repayment Order):最高可判退 24 個月租金(以前是 12 個月)。
三、即將到來
| 事項 | 時間 | 狀態 |
|---|---|---|
| 業主資料庫(Register your rental property),每套每年 £65 | 2026 年 12 月 15 日起按地區分批開放,倫敦為 2027 年 7 月 15 日至 10 月 14 日 | 政府已公布。見資料庫登記 |
| 私人業主申訴專員(Landlord Ombudsman) | 政府路線圖預計 2028 年 | 須先有資料庫 |
| Awaab's Law 延伸到私人出租 | 未有官方日期 | 須另訂條例 |
| 出租物業 EPC 須達 C 級 | 政府目標為 2030 年 10 月 1 日 | 條例尚未生效;現時最低要求為 E 級 |
四、業主自查清單
- 找出 2026 年 5 月 1 日前開始的每一份租約,確認 Information Sheet 已經交給租客,並保留送達紀錄。
- 新租約用新的書面條款,不要再寫固定年期或 break clause。
- 要加租的話,用 Form 4A,算好生效日期(至少 2 個月後),一年一次。
- 檢查物業是否在議會的牌照範圍內:郵編體檢。
- 準備資料庫要用的證書:燃氣安全證書、電力安全報告(EICR)、EPC、牌照號碼。
- 確認按金已在 30 天內存入政府認可的按金保障計劃,並已把法定資料(prescribed information)交給租客。
也可以用我們的合規體檢,答幾條問題就列出你還欠甚麼。英文詳細版:Renters' Rights Act landlord checklist。
常見問題
新法是不是租金管制?
不是。業主仍可按市場租金加租,但每年只能加一次,必須用 Section 13 通知(Form 4A),並至少提前 2 個月。租客如果認為高於市價,可以向 First-tier Tribunal 申請裁定。
舊的定期租約(AST)還有效嗎?
2026 年 5 月 1 日起,現有的 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 自動變成定期租約(assured periodic tenancy),不再有固定年期。你不用重新簽約,但要把政府的 Information Sheet 交給租客。
租客現在可以提早多久通知退租?
租客可以隨時以至少 2 個月的通知結束租約。
業主想賣樓或自住,可以收回嗎?
可以用 Section 8 的 Ground 1A(出售)或 Ground 1(自住或家人入住),但要提前 4 個月通知,而且租約開始後頭 12 個月內不能用。
需要幫忙?
我們可以代擬 Form 4A 加租通知、準備資料庫登記資料,收費固定,見收費。
資料來源
- Guide to the Renters’ Rights Act (GOV.UK)
- The Renters’ Rights Act Information Sheet 2026 (GOV.UK PDF)
- Renters’ Rights Act 2025 (legislation.gov.uk)
- Housing Hub: Renting is changing (MHCLG)
- House of Commons Library: Renters’ Rights Act 2025 (CBP-10669)
最後核對:2026 年 9 月 28 日